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承诺服务制度
为规范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构”)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专业服务,保证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心服务开展情况,特拟定本制度。
一、服务环境承诺
1、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机构各办公室要保持整齐有序、洁净明亮的工作环境,办公室上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事物,社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提供整洁、卫生、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设立咨询台,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导办。
3、窗口及公共区域整洁有序,配置休息区和配套服务设施。
二、社工服务礼仪承诺
1、坚守社工基本价值观和服务理念。
2、提供良好的服务秩序,社工严格执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执行社工服务规范,社工着装规范、态度可亲、举止文明、服务热情,使用礼貌用语,并使用普通话。
三、社工服务规范承诺
1、切实执行各种规定,规范业务运作。
2、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特殊对象上门服务制。
3、书写的表格、材料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四、社工服务效率承诺
1、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2、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按时办结的提前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五、“第一接触”服务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第一接触”的原则。
2、基本要求:有访必迎。对来访者,要做到主动迎接,不得表现出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的态度。有问必答。对于来访者、服务对象等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给予指引或答复,不得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
六、服务收费标准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承接政府机关、团体委托的各类青少年公共服务项目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及相关咨询、督导、培训、研究、宣传和交流时,将严格遵守合同要求所制定的预算安排,服务收费收取标准征得合作方协商同意,为规范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工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机构实际服务开展情况,特列明如下条例。
(一)无偿服务
机构内东莞市6-35周岁的青少年咨询服务、困境青少年帮扶及关爱服务活动,东莞市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交流及培育服务均免费提供。针对青少年实际需求,机构围绕东莞市6-35周岁青少年开展的部分如身心健康、人际交往、困难救助、技能提升、就业指导、社会实践、权益维护等主题服务,将根据实际需求及活动内容免费提供。
(二)低偿收费服务
针对青少年实际需求,机构围绕东莞市6-35周岁青少年开展的部分如身心健康、人际交往、困难救助、技能提升、就业指导、社会实践、权益维护等主题服务,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将根据活动实际需求及内容进行低偿收费。收费相关内容需主动对社会公众公开。
联系电话:0769-27229786
莞香花社工QQ:2538797930
微信公众账号:guanxianghua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路莞城段2号3893室
地王广场四区三楼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