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督导管理制度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督导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督导更好地发挥专业发展、职业伦理监督、行政协助等功能,使督导工作运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督导的功能说明

1、教育功能,主要是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知识、技巧的专业教育;专业工作之外但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知识、技巧,如:与用人单位如何沟通、如何与同工相处和合作、如何与上司沟通。

2、行政功能,包括各类专业表格、督导建议及记录表格的填写,还有及时审批个案、小组、活动等专业服务文书,对个案进行分配。 专业伦理及工作守则的监督。 督促完成各项专业工作及服务指标等。有关专业方面的上传下达工作。 认真做好周期性考核相关工作,旨在以评促改,提升同工的工作成效、协助其总结及反思。

3、支持功能,与被督导者建立良好关系,采取措施感知被督导者的情绪、精神状态,及时予以情绪疏导、精神支持及实际的困难排解。促使被督导者能以良好的状态开展工作、愉快生活,避免专业耗竭、负面情绪等。

二、督导人员任职资格

本中心同工可根据市选拨督导方案参与选拨,通过选拨及公示期即获得督导人员资格。东莞的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加入本中心,可直接转为本中心的内部督导,但需通过督导人员试用期的考核方可转正,其督导补贴不变;深圳及广州督导人员加入本中心,也可直接转为本中心的内部督导,但需通过督导人员试用期的考核方可转正。

三、督导人员的职责

(一)基本职责:

1、督导人员须自觉遵守社会工作专业、中心、社协等的相关守则或制度,为同工树立榜样,当违反时需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2、为促使督导委员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补充部门人力资源,督导人员需轮流担任月值班主任,具体按《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督导委员会值班主任工作指引》执行;

3、督导人员有权对被督导方进行专业监督,并作出处置;

4、督导人员需根据中心的要求对被督导方进行相关绩效考核;

5、督导人员需接受市级或中心的相关考核,并根据考核标准约束和提升自己;

6、督导人员自觉接受服务对象、中心同工、中心管理层、社会大众等监督,积极聆听多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

7、督导人员在工作及督导中积极听取同工对中心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途径向中心管理层反映情况,发挥沟通桥梁作用;

8、督导人员需及时向同工传达和解析中心及行业的各项专业制度;

9、督导人员需根据督导委员会的组织,根据自己的特长开发一定数量的培训课程,并开展相关培训;

10、积极分享专业资料,需在服务系统“学习园地”板块上传,每人每月不少于一份资料。

(二)对被督导同工

1、被督导的频率与时限。对于从事社会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同工每月至少进行1次个别督导,每次个别督导至少1小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为两年或以上的同工每两个月至少进行1次个别督导,每次个别督导至少1小时,个别督导议题主要围绕同工个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扰提出,需由被督导同工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系统提交,督导以其提交的内容及对其状态的评估确定督导议题;每个同工每月至少接受1次集体督导,每次集体督导不少于2小时,集体督导的议题由驻点负责人收集驻点同工的普遍性需求及结合驻点的实际情况与督导共同确定,并上传中心系统;日常有简短咨询需要请自行联系督导提供支援;如有紧急督导需求请电话咨询督导,不受时间限制;

2、对于新同工,对应督导人员需在首次督导前向行政部索取新同工简历进行了解,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联系新同工让其填“督导议题”  需在首次督导时清楚介绍自己的专业经历和专长,以便相互了解。给予其岗位对应的专业表格电子版本,并引导其初步了解全套专业表格的填写,留下大致印象。如使用中心通用专业表格版本的还需说明“普惠同工档案自查手册”的使用。最后首次督导的内容必须包括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3、关于专业服务的审批。需督导批准才可以执行的内容有个案开案、个案结案、小组的开展、活动的开展。督导审批主要通过中心系统进行,被督导同工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将需审批的材料进行提交,并以有效的形式知会督导及时审批, 其中小组和活动计划需在督导批准之前由其驻点负责人在系统中进行核准。其次个案、小组、活动的服务记录需在每次服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传系统,督导自行审阅;

4、督导通过各种反馈途径对同工进行专业监督,对于违反专业伦理守则的同工情况上报中心,共同处理;

5、督导需督促、协助同工完成其各项工作指标;

6、督导需根据中心的同工考核方案履行“督导对同工考核”部分内容;

7、根据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及阶段性工作进行整体性、全局性督导,每半年在服务系统中提交一次半年督导计划,并对之前半年的督导工作进行检视。

(三)对被督导团队负责人

1、被督导团队负责人与督导的关系:团队负责人根据驻点的工作目标全面负责该团队的行政管理、专业发展,有绝对的权力和责任;督导以“军师”或“智囊”的定位为团队增能、予以专业发展的建议和协助。鉴于以上关系定位,督导切勿跨越团队负责人把控团队的发展,团队负责人亦需要主动承担团队的各项职责,把督导当作自己做好负责人角色的伙伴,而非把自己当成督导的伙计。尤其是当前绝大部分督导并非驻扎其督导驻点的情况下,团队的发展更需负责人全权统筹,并协助督导做好专业伦理守则及督导要求落实的监督;

2、督导与被团队负责人之间需对团队同工的状态保持密切沟通,至少一个季度一次,做到非隐私性信息的共享、工作上的相互配合;

3、对团队负责人的督导除了一般的个人专业议题以外,更需要督导其团队领导力、团队管理和驻点整体的专业发展。

(四)对被督导驻点

1、除个别督导外,督导人员还需以宏观督导视角对整个服务驻点整体进行督导,推动驻点服务整体发展。为此在个别督导(尤其是对团队负责人的督导)及集体督导中要有意识地推动驻点的整体专业发展;

2、对驻点的阶段性计划进行整体性、全局性督导,如年度计划,项目计划、半年计划、季度计划等;

3、推动驻点开展专业服务的阶段性总结反思;

4、协助驻点顺利应对各种评估、检查。

(五)不同级别督导人员的专项职责

1、见习督导还需承担的专项职责:

1)见习督导作为中心的重要管理成员,需积极参与中心的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信息和建议;

2)见习督导需根据督导委员会的安排对一定数量的督导助理及内部督导进行督导,与其一起制定个人成长方案并执行;

3)见习督导需根据中心的安排参与督导助理及内部督导的选拨、试用期考核、绩效考核等;

4)见习督导需根据督导委员会的安排承担中心某些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带领相关督导人员及同工推动相应领域的发展;

5)见习督导需指导自己督导的督导助理及内部督导做好培训课程开发和授课技巧指导。

2、督导助理还需承担的专项职责

1)督导助理需根据督导委员会的安排对一定数量的内部督导进行督导,与其一起制定个人成长方案并执行;

2)督导助理需根据中心的安排参与内部督导的选拨、试用期考核、绩效考核等;

3)督导助理需根据督导委员会的安排承担中心某些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带领相关督导人员及同工推动相应领域的发展;

4)督导助理需协助督导其的见习督导开展一定的工作,如评估、培训、带领某领域的专业发展等;

5)督导助理需指导自己督导内部督导做好培训课程开发和授课技巧指导。

3、内部督导还需承担的专项职责

内部督导需协助督导其的见习督导或督导助理开展一定的工作,如评估、培训、带领某领域的专业发展等。

四、督导人员考核与退出机制

1、督导人员需接受每半年一次的考核,考核办法遵照中心督导考核制度或市社协相关要求执行,各督导人员需积极参与及配合;

2、督导考核成绩作为督导晋升、降级或退出的重要依据;;

3、本中心采取督导人员能上能下机制,按《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督导人员退出机制》执行;

五、附则

1、督导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

2、本制度由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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