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绩效考评办法
第一条 绩效考评目的
1、了解和掌握同工阶段性服务开展情况;
2、促进同工对服务定期进行总结、反思及自我完善;
3、绩效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提高同工服务积极性;
4、通过收集和听取用人单位、同工对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机构在行政管理和服务管理方面的完善,提升整体服务素质。
第二条 绩效考评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第三条 绩效考评对象
入职中心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同工。
第四条 绩效考评时间
分阶段考评,每半年考评一次,分中期绩效考评和末期绩效考评。
(一)中期绩效考评一般为每年的7月份,考评阶段为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末期考评一般为次年的1月份,考评阶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条 绩效考核方式
(一)个人考核评估。没有第三方考核的项目以及岗位,采取督导、机构、用人单位三方的评分,结合个人合同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二)团队考核评估。有第三方考核的项目,采取第三方最近一次对项目的考评结果,并与项目内个人指标完成情况直接挂钩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如绩效考核前,没有进行第三方考核的项目,则由中心统一安排内部项目评估。
第六条 考核评估流程
(一)中心发布考核评估通知一周内,同工提交自评材料,并将服务档案纸质版带回中心以待评估。
(二)中心收集督导、机构对同工的评分(各方满分100分),并走访用人单位,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同工的评分,综合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三)中心对考核评估的结果进行5天的公示,同工如有异议,可向中心服务总监申诉和处理。
(四)公示后中心安排财务跟进同工个人绩效发放事宜。
第七条 考核评估等级
等级 |
等级标准 |
备注 |
优秀 |
1、完成个人合同指标100%或以上 |
1项是必须项,2、3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2、督导评分85分或以上 | ||
3、三方评分总分250分或以上 | ||
良好 |
1、完成个人合同指标80%或以上 |
1项是必须项,2、3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2、督导评分75分或以上 | ||
3、三方评分总分210分或以上 | ||
合格 |
1、完成个人合同指标60%或以上 |
1项是必须项,2、3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2、督导评分70分或以上 | ||
3、三方评分总分200分或以上 | ||
不合格 |
完成个人合同指标60%以下 |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日
联系电话:0769-27229786
莞香花社工QQ:2538797930
微信公众账号:guanxianghua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路莞城段2号3893室
地王广场四区三楼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