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志愿者管理制度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志愿者注册制度,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志愿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 注册志愿者(Dongguan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章 注册制度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四)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后,方可注册。

(五)有专业技能者优先考虑。

(六)能够有长期的、固定的服务时间。

  第五条 注册机构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是由市志愿者协会授权的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或通过东莞志愿者网(http://zyz.dgyouth.gd.cn)、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二)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向申请人颁发“东莞注册志愿者登记证”、“东莞志愿者”胸章。登记证上标注全国统一的注册号(即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证号);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为注册志愿者编制管理服务号码。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志愿服务系统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星级志愿者。

(八)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九)请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 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修改。

(三)如不能按时参加志愿活动需提前三天请假交接。

(四)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五)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六)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七)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九)自觉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受法律保护的信息外泄给他人或移作他用。                                     (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服务制度

  第九条 志愿服务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应急服务、法律服务、环保服务、网络维护、心理辅导、护送服务、探访服务、陪伴服务、学业辅导、文化艺术、大型活动宣传活动、内务整理/后勤、社工服务等

(三)需要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或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实说明情况,中心对申请进行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不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说明原因。

  (三)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建立服务资源库和志愿服务需求库,根据服务需求库服务对象的需求,对接志愿服务资源库,形成一对一的岗位服务,开展岗位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除临时性活动外,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由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与志愿者、服务对象签定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参加集中服务时,必须佩戴明显的志愿者标识,如志愿者服装、服务证、服务帽或徽章等。

(五)注册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应通过其所在的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填写服务项目登记表,继续参加同类或其它类型的志愿服务项目。

(六)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匹配提供给服务对象力所能及的服务。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志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制度

  第十条 组织机构

  (一)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在共青团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志愿者协会的指导下,做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各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安排专人负责志愿服务供需对接。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群众成为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志愿者。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一条 日常管理

(一)各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要确保有专门的工作场所、派送匹配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镇街团委书记牵头、专职副书记主抓莞香花志愿服务派送工作。

(三)各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派送工作的各项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派送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四)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及镇街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五)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六)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负责,对于普通志愿者可以通过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等方式,进行权力义务、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基础性培训;对于骨干志愿者可以通过集中轮训、参观学习、经验交流、考察观摩等方式进行专业服务技能、项目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提高性重点培训。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七)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将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九)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可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十)注册志愿者可在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成为管理型志愿者。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六章 激励和表彰制度

第十二条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层级认证制度和奖章授予制度;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三条  星级认证制度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六)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由注册机构在其注册证及相关标识上进行标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长期在东莞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册的,由市志愿者协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主要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志愿者申请表

档案编号:                         建档日期:

申请人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联系电话


邮箱


QQ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服务对象(请在相应的选项打√)

儿童□   青少年□    老年人□    成年人□

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   残疾人□    智障人士□  释囚人士□    戒毒人士 □   其他

有兴趣参与的志愿服务(请在相应的选项打√)

应急服务□      物资捐助□      法律服务□      交通协管□      

环保服务□      网络维护□      心理辅导□      护送服务□      

医疗护理□      康乐服务□      探访服务□      培训工作□

幼儿照顾□      陪伴服务□      劳动服务□      学业辅导□     

调查服务□      摄影录影□      导赏服务□      文化艺术□     

大型活动宣传活动□    内务整理/后勤□     社工服务□  

 其他        

个人特长


提供服务时间(请在相应的选项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服务时段           

服务地域


服务经历


镇街审核意见


 


 

联系电话:0769-27229786

莞香花社工QQ:2538797930

微信公众账号:guanxianghua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路莞城段2号3893室

地王广场四区三楼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0769-27229786